监管重拳频出 现金贷迎来行业“寒冬”

来源:              时间:2018-01-11 11:14
■中国联合商报 记者 宋博 北京报道

       八天里三发文,对于现金贷来说,行业的前景可能与严冬一样寒冷。

       从P2P平台到消费金融公司,因“趣店”而引发关注的现金贷行业显然要告别野蛮生长的现状,在连番而来的监管风暴下,现金贷已经进入洗牌阶段,但这一行业带来的震动也可能会引起更大的金融风险。

       银监会向现金贷资金源头出拳

       12月7日,银监会非银部关于转发了《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的函(非银函[2017]69号),要求地方银监局对辖内消费金融公司进行风险提示。

       所谓消费金融公司,是指经银监会批准,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贷款的金融机构。据统计,截至目前,银监会批准开业的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合计有22家。

       而此次银监会的监管重拳落在了消费金融公司身上,禁止消费金融公司通过P2P网络借贷撮合等任何方式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提供资金发放贷款;不得直接投资或通过理财等变相投资以“现金贷”、“校园贷”、“首付贷”等为基础资产发售的(类)证券化产品和其他产品。

       具体内容包括:一是,禁止辖内消费金融公司通过P2P网络借贷撮合等任何方式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提供资金发放贷款;禁止辖内消费金融公司通过签订三方协议等方式与无放贷业务资质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

       二是,禁止辖内消费金融公司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禁止辖内消费金融公司接受无担保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增信服务以及兜底承诺等变相增信服务;督促辖内消费金融公司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要求并保证第三方合作机构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息费。

       三是,督促辖内消费金融公司严格执行《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投资余额不高于资本净额的20%”的监管规定,且投资范围严格限定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不得直接投资或通过理财等变相投资以“现金贷”、“校园贷”、“首付贷”等为基础资产发售的(类)证券化产品和其他产品。

       四是,加强消费金融公司自主支付类贷款业务监管,按照《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要求,禁止辖内消费金融公司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督促其严格贷前交易背景真实性调查,加强贷中资金流向监测,强化贷后贷款用途验证和后续管控工作,依法合规、有序开展自主支付类贷款业务。

       P2P整治小组连续发文

       除了消费金融公司外,P2P网贷平台也是“现金贷”重要的资金来源之一。据业内人士透露,小贷公司与网贷平台合作的模式为,由网贷平台进行线上获客、数据风控,资金方进行二次风控后,再由资金方放款。借款人需签订两份合同,一份是借款人与网贷平台签署的服务协议,网贷平台收取服务费,服务费用根据平台不同而有所差异;一份是借款人与资金方签署的贷款合同,由资金方向借款人收取利息。

       据了解,银行与网贷平台合作的助贷模式共有三种,一是保证金模式,二是配资模式,三是联合放贷模式。

       所谓保证金模式,即由助贷平台进行获客及风控,银行作为资金方与平台约定利率,助贷平台在银行抵押保证金,如出现不良,助贷平台的保证金将被用来兜底。对于银行来说,在这种模式中,银行是资金方,获得固定收益。据了解,国内某知名助贷平台就采用了这种模式。

       配资模式也可以理解为联合贷模式,即银行与助贷平台共同出资,由银行提供大头资金,助贷平台提供小额资金,出现风险后双方共同承担。这种模式对于银行来说风险较小,比如在催收上,银行也可以使用自己的催收团队,从而规避暴力催收等政策风险。同时在风控上,又有现金贷平台的风控与银行风控同时对风险进行过滤。

       第三种模式为联合放贷模式,即由银行把资金提供给现金贷平台,由平台自行放款,但用哪种科目来走并不固定,例如贷款、资产嵌套等方式。助贷平台只需提供抵押担保物即可,至于资金去向、风控等其他方面银行并不过多干涉。

       12月1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下发《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其中对于现金贷与银行的合作做出明确监管要求。《通知》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提供资金发放贷款,不得与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

       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贷款业务的,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助贷”业务应当回归本源,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接受无担保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增信服务以及兜底承诺等变相增信服务,应要求并保证第三方合作机构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息费。

       12月8日,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对于互联网小贷公司的资金端融资同样收紧。相对于审批权限、经营资质审核,融资杠杆对持牌网络小贷更是“致命一击”。

       按照监管整治要求,资产证券化、信贷资产转让要与表内融资合并计算,且不得通过地方交易场所、网贷中介融资,而目前小贷公司最高融资比例也只有2.3倍。随着整治推进,网络小贷杠杆比例将会大大降低。与此同时,部分持牌却不具备客户、业务资源的网络小贷,业务来源可能也将被阻断。

       现金贷行业恐将迎来倒闭潮

       连番监管文件下发,让现金贷行业霎时步入寒冬,已经有数家公司宣布倒闭。

       11月下旬,现金贷的监管陆陆续续出台,给行业持续加压。另一方面,据相关媒体报道,有“老赖”借款人在舆论的撑腰下,开始抱着侥幸心理,“抱团”不还款。各大公司的逾期率都开始上涨,“入催率(逾期需要催收的比例)普遍上涨到50%。”多位从业者称。

       逾期的全面爆发,导致很多现金贷平台资金链断裂。某现金贷平台的负责人大概计算了下,2017年6月份之后新建的平台,“大多都会亏损”。“一些现金贷平台的资金来源一般是P2P、信托或银行,如果借款人的钱催不回来,他们无法向资金方交代,可能选择直接跑路”,该负责人称,行业的倒闭潮已然开始。

       此外,现金贷产业链的上下游公司,也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上游的资金方,在失去现金贷这个标的后,陷入了庞大的“资产荒”中,在四处寻找新的目标。

       下游的供应商,则活得更为艰难。大量给现金贷提供系统、风控服务的大数据公司,业务量骤减。

       而第三方催收公司,却迎来了十年难遇的繁荣。

       消费金融专业人士认为,从结构上看,严格的牌照管理和“现金贷”整顿,利好那些存量牌照持有者,尤其是利率较低、依靠风控能力盈利的持牌机构。而另一方面,“除了10%的现金贷公司可能转型外,剩下90%的公司将淘汰”,多位行业从业者对行业的预判,都不太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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