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除留抵税制度 为芯片研发人才创新减压

来源:              时间:2018-05-07 17:53
■文/徐奎松

       到5月4日(青年节),一场让国人愤懑而焦虑的中兴通讯芯片事件经过20多天的新闻热议终于渐趋平静下来,令国人反思中国几十年来的芯片产业的短板问题。由于芯片属于高科技产业,从技术研发难度、人才创新扶持力度、大规模发展与集中优势突破的比较优势、国家政策引导如何、相关制度建设是否落地、芯片资源匹配的如何以及资本配置等多个环节都存在相互掣肘利害关系。长期以来,人人操盘互联网电子工具,却并不知芯片的构成以及业内之间的激烈国际竞争。在近半个月里,各路要素已在快速组建搭配,像工信部计划筹备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基金第二期募集资金2000亿元,马云收购了6家芯片企业欲出资2000亿打造芯片产业等等,势如破竹。但业内不断有人发文提醒,要冷静。资本投入固然重要,是基础,但更重要的是提高芯片的研发能力。所以,学者吴敬琏教授日前也提出警示。

       下一步,中国芯片产业需要在那些核心环节上重点突破?作为我国第一代芯片科技研发者、中科院院士倪光南日前在接受《环球时报》专访时说出了我国芯片产业的软肋和应该重点突破的几个环节。其中,如何培育和扶持芯片科技研发人才是重中之重。

       自进入2018年之后尤其是特朗普发起的国际贸易战,让我们更看清了当今世界的重大转折,即我们已经进入互联网区块链、数字货币和电子感应传感应用三个具有划时代的重大变革历史时期,而芯片科技和芯片产业是核心,是发动机。由此,对未来世界的影响必将催生出三个重大走势:一是谁掌握了芯片产业的最高端技术,谁就是世界的主宰者。二是谁将芯片产业的集中发展规模有效率地开发,包括资本配置、人才优势、股权架构、制度安排和市场化效率等要素合理搭配,谁就会拥有更多的财富和竞争力。三是谁将芯片科技转化成多项品种,并高科学低风险地扩大市场,谁就会受到全球更多人群的青睐。这些脉路眼下被越来越多的智者和商人所感悟、所认同。所以中美贸易战围绕芯片的角逐,实际已经触及到了各路精英和政府要员的神经,一触即发。举两个典型例子:一是马云在半个月内快速并购了6家芯片公司,足见其资本型商人的预期和精明。二是4月美国总统特朗普邀请微软掌门人比尔.盖茨为科技顾问,却被当场拒绝,说“没时间,我有正经事要做”,可见态势逼人。

       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2017年中国集成电路进口量高达3770亿块,进口额为2601亿美元,而同期中国的原油进口额是1500亿美元,半导体芯片进口额是原油的两倍多。所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芯片的研发。据中科院芯片专家介绍,芯片的种类很多,仅产品种类就有几十种大门类、上千种小门类,涉及到设备流程的话就更多,中国在高端领域的存储器、CPU、FPGA、功率芯片和高端的模拟芯片几乎都没有。所以,突破大大小小的研发关口对中国来说真的是头等大事。

       如何突破?环节很多。其中,从税收上先给创业者减少资金压力就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所以,笔者认为应先废除留抵税制度给创业者减压。

       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4月中旬在“2018中国绿公司年会”上提出了一个很务实、很尖锐的问题,他说,“增值税”里最不规范的一条是“留抵税”政策,对整个经济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急剧加大”。同月底,北大经济学者刘怡也撰文对留抵税制度给科技型创新创业人才带来的弊端做了评析,定义是弊大于利。

       我国的税收制度从营业税改制到增值税后,其增值税一直按照销项税抵减进项税等于增值税的税款抵扣方法,当销项税小于进项税不够抵扣时,就出现了留抵税环节。资料显示,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留抵税存在的问题是,企业在创业投资初始就需预缴投资总额中所包含的17%的增值税和附加。如果在企业投资失利或者在投资初始并没有实现预期收益,在这种情况下与不实行留抵税的其他国家相比较,等于多预缴了高达20%左右的增值税成本。这对我国芯片科技含金量较高的互联网型企业、制造业企业、航空交通通讯等多领域的创新企业都会带来很大的压力,尤其是哪些资金薄弱的个人创新创业者更是雪上加霜,不利于企业展开全球性的科技竞争。通俗地讲,中国的留抵税制度实际等于企业在投资的同时先缴税,而美国和其他一些国家的做法是,企业先投资创业,盈利后再缴税。由于我国的国情所至,税负问题一直是影响制造业企业竞争力最重要的因素之一,留抵税又因其产生的原因复杂多样,各项留抵税的规模和截留时间段不一等问题,留抵税无法形成一个科学统一尺度来量化运行。在这种情况下,最为被动的就是给投资者带来资金上的压力。所以,笔者认为应尽快废除留抵税制度。

       废除留抵税制度有两个支持坐标:一是对税收总量影响甚微,而对创新创业企业却减少了很大的压力。目前,在美国降低企业所得税35%和20%幅度的影响下,中国也从第三个方面做了税负调整:一是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以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分别降低了1%。应该说降幅不大。二是国税地税合并,大幅缩减了税收成本,变相地增加了税负的功能。有学者估算,中国的平均征税成本是美国的10倍以上。三是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这样综合折算由废除留抵税制度所减少的税收损耗对财政收入的影响不大。而我国的增值税规模很大,如2017年中国国内增值税收入为56378亿元,加上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15969亿元,减去出口退税13870亿元,共计58477亿元,占全国税收收入总额144360亿元的40.51%。

       之所以影响不大我们还可以从我国的税收结构上加以佐证。我国的税收结构框架是,按总量占比算,增值税占39.05%,企业所得税占22.24%,个人所得税占8.29%,消费税占7.08%,其他占23.33%。从中可以看出,留抵税只是在增值税里免除,还有一个较大的税种就是企业所得税,占总量的22.24%。

       如果再与美国和其他国家的税收结构比较看更能得出一些斑蝥。美国的税收结构是,按总量占比算,个人所得税占50.20%,社保税占35%,公司所得税占11.90%,消费税占2.00%,其他占0.80%。从中可以看出,公司所得税只占中国的一半,消费税占中国的三分之一,个人所得税相当于中国的增值税加企业所得税之和低11.09%。从2015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发布的《政府财政统计年鉴(2015)》中看,世界各国总商品和劳务税占税收收入(不含社会保障缴款)的比重分别是:美国20.87%、法国39.87%、德国44.96%、英国42.77%、日本36.36%、韩国42.80%,中国却高达64.75%。

       其次是从世界范围看,大多数国家对于留抵税制度均采取直接退税的办法,像马来西亚和法国等国家还可以允许企业自行选择退税或是留抵,更是灵活的制度安排,目的是让企业先创业、先盈利,后缴税。

       所以,建立一个随着产业结构快速变化的灵活税制制度更能科学地、有效地推动人才、科技和产业的崛起,先放水养鱼大概就是税收制度的经典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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