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ALCOMM被指侵权 上海高通索赔千亿

来源:              时间:2015-03-25 14:08
■CUBN记者 陈文喜 北京报道

       不久前,国家发改委刚对美国QUALCOMM处以60.88亿元罚款,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现如今这家公司又陷入了商标侵权纠纷。

       3月17日,中国上海高通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高通”)就美国卡尔康公司(以下简称“美国高通”)涉嫌商标侵权等事宜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中国高通在会上表示,手机芯片供应商美国QUALCOMM的中文商标“高通”涉嫌侵权。美国高通(QUALCOMM)未予回应。

       “中国高通商标远远早于美国跨国公司,商标权归属十分清晰。按照中国商标法的规定,该跨国公司的侵权收入每年高达300多亿人民币,罚款金额将超过1000亿人民币,而15年累计罚款可达1000亿美元。”和君创业资讯集团首席合伙人李肃在接受《中国联合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鹊巢鸠占

       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上海高通就是一家与联想、巨人齐名的高科技企业。

       资料显示,1992年7月,上海高通电脑有限责任公司在上海设立,是上海市第一批被授牌的高新技术企业。1992年,高通汉卡曾与联想汉卡、巨人汉卡、金山汉卡一起并列为四大名牌汉卡。上海高通还参与制定中国汉字字库标准化工作。2010年9月,公司名称变更为“上海高通半导体有限公司”。

       2002年开始,上海高通开始研发半导体芯片,并于2003年开发出智能字库芯片。目前,上海高通已经拥有多条产品线,几十款芯片产品、智能终端产品、手持设备、商超显示标签、仓库物流拣货标签及中继器等设备。

       而美国高通公司则创建于1985年,2013年以172.11亿美元的营收稳居全球IC设计之首。在智能手机如此火爆的今天,其在半导体行业的赫赫之名无人不晓。该公司于1998年开始进入中国市场,以“高通”作为其产品和服务的中文商标使用。直到2010年才开始申请高通商标,却由于上海高通半导体有限公司申请注册和使用“高通”系列商标在先,没有获得注册。

       “我们上海高通半导体公司注册高通商标23年之久,且持续不断地经营,研发新产品的公司却受到美国大鳄QUALCOMM的不断阻击,强行霸占高通商标,持续侵权15年之久......致使我们高通商标的真正拥有者无法使用。”上海高通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长程儒萍表示。

       据悉,2010年的上海集成电路孵化基地的年会上,上海高通赞助了十台高通品牌的笔记本电脑和消费电子产品。但是,许多人都认为是美国QUALCOMM赞助,纷纷询问美国QUALCOMM的业务情况。

       陈儒萍告诉记者:“我们这些年来的困惑和被欺负,受干扰,公司的业务受到了严重的干扰和侵犯,我们无法用高通商标的品牌做推广,做了也是白做,做了是帮美国qualcomm做。”

       麻烦不断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高通并非不知上海高通商标的存在。为了解决商标问题,美国高通曾试图进行收购。据程儒萍透露,公司曾分别于2001年和2013年分别收到美国高通5万元和200万元的商标购买协议,“我们当时产品研发的投入超出5000万人民币,这样的购买对公司而言简直是屈辱。”

       “2003年我们通过律师给美国QUALCOMM总部和北京办事处发律师函,均未有任何回复。”程儒萍告诉记者。

       程儒萍表示,在此期间,上海高通半导体有限公司在中国还遭遇各种麻烦,比如上海高通半导体有限公司原本拥有的“高通”第38类商标被商评委撤销。据悉,被商评委撤销的第38类商标可以用于有线电视、电话通讯、移动电话通讯等十类商品。

       “2010年开始,我们高通商标不断地受到美国QUALCOMM的恶意诉讼:用强大的资金优势和人脉资源持续不断地诉讼,迫使我们高度紧张,疲于应付,用他们所谓的专业术语与我们这些法律条款菜鸟玩疲劳战和攻心战。例如:在2010年美国qualcomm对我们高通商标向商标局提请3年不使用撤销申请,恶劣的是,我们根本收不到撤销通知,因为,撤销异议的申请通知被送到了92年公司成立之初的注册地址,待我们看到提请撤销我们高通商标申请公告时,答辩的时间已经非常少了。各种手法让人感到不堪和恐惧。”程儒萍告诉记者。

       索赔千亿

       为了改变现状、挽回损失,2014年4月上海高通就美国高通侵害其商标权的行为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美国高通赔偿人民币1亿元,并登报向上海高通公开道歉,该案被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并立案,但从提交上诉书到立案用了一年的时间。

       上海高通方表示,美国高通采取各种手段拖延时间,导致该案件在长时间无法进入实质审理。美国高通指令其在中国设立的公司或机构拒绝代其接收法院送达的诉讼文书,而迫使法院通过外交途径送达。上海高通的起诉状等文件在2014年12月才送达至美国高通的美国地址。

       程儒萍介绍,中国公司起诉美国公司,根据《海牙公约》需要由中国法院递交外交部,由外交部递交美国最高法院,再递给美国高通所在的州法院,然后才传到美国高通手里。这个传导工作几乎花掉了半年时间。

       而起诉状送达完成后,美国高通又提起了管辖权异议。上海高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12月驳回其管辖异议申请,美国高通正在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案件进展不顺,程儒萍这回选择和君创业作为维权顾问。和君创业因当年帮助唯冠起诉苹果“iPad”商标侵权而名声大噪。

       中国本土高通的代理律师、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若剑表示,这两年美国高通在中国也尽量规避侵权行为,其产品现在已经不再使用高通,而是采用骁龙品牌。

       陈若剑律师表示,上海高通诉美国高通商标侵权案开庭时间还没有最终确定。而在期间,美国高通修改了其所有的网站、微博和宣传中涉嫌侵权的信息,同时继续在中国市场使用高通的名称进行活动。

       “高通商标侵权案件是对中国依法治国新政的严峻考验,中国政府和中国法院,应该有勇气让一个在国际社会支持下逃脱了反垄断制裁的跨国公司为知识产权的严重侵权付出1000亿美元的代价,为依法治国的中国树立样板。”李肃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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